计量校准装备、测量设备
计量校准装备、测量设备
​期间核查是指根据规定程序,为了确定计量标准、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 进行的操作。为了保证在用计量标准装置、测量设备在两次检定/校准间隔之间的准确可靠,并保持 良好置信度的检定/校准状态,JJF1069-2012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》提出了计量标准和测 量设备的期间核查要求。在《考核规范》中已经明确规定对所有与检定/校准和检测工作质量有关的 测量设备都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,并确保其量值能溯源到国家基准。

 1. 期间核查选定的测量仪器 对于测量仪器,根据《考核规范》和GB/T27025标准的要求:“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计量基 准时、计量标准、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,以保持其检定或校准状态的置信 度。” 通常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测量仪器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。 (1)对测量结果的质量有重要的关键测量仪器的关键量值; (2)有特殊规定的或仪器使用说明中有要求的; (3)不够稳定、易漂移、易老化且使用频繁的测量仪器; (4)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测量仪器; (5)使用频次高的和使用环境恶劣的检测设备; (6)曾经过载或怀疑出现质量问题的; (7)具备相应的核查标准和实施条件。 以上(1)-(6)条,考虑的是必要性;(7)条考虑的是可能性。 期间核查的方法选定 在JJF1069-2012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》实施指南中介绍了几种方法: 2.1 通用的期间核查方法 设备经过高一等级计量标准检定或校准后,立即进行一组附加测量。 2.2 测量过程控制的核查方法—控制图法 对于准确度较高且重要的计量标准,建议尽量采用控制图对其过程进行连续和长期的统计控制。 当然,期间核查方法的选择不局限于以上两种,还有: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法;与相同准确度等级的 另一个或几个设备进行比较法;对稳定的被测件的量值重新测定法。 3.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是指其计量特性随时间保持恒定的能力。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是JJF1033-2008 《计量标准考核规范》的规定的内容,要求对新建计量标准,每隔一段时间(大于一个月),有该 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了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,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测量结果。共观测m组 (m≥4)。取m个测量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,作为新建计量标准在该时间段内的稳定性。对于 已建计量标准,每年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,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 测量结果。以相邻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。考核实质或说核心是计量标 准的量值是否保持在最大允许误差或扩展不确定度范围内。稳定性考核的前提是存在量值“稳定” 的核查标准,量值“稳定”的技术指标未作具体规定,但是既然是用来考核计量标准,“稳定”的 技术指标至少也要达到与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同等级水平。这种要求与前面提到的“对稳定的被测件 的量值重新测定方法”是完全一致的。 4. 不具备稳定的核查标准的情况 并不是所有计量标准都能筛选出性能稳定的核查标准,在JJF1033-2008《计量标准考核规范》的附 录中列举了3种情况。第一种情况,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是实物量具,此时选择一个性能比较稳定 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即可。第二种情况,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,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为 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,此时由于实物量具的稳定性优于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,稳定性考核和期 间核查可以不必进行。如砝码、量块等,通常不需要单独进行期间核查。这是因为从材料的稳定性 而言,通常在校准周期内不会出现大的量值变化。玻璃量具等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也一般可不作期 间核查。对于按级使用的实物量具标准,由于其检定/校准不提供数值,也很难画出其量值随时间变 化的曲线;对于按等使用的实物量具标准,可以画出其量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。第三种情况,计量 标准器和被检定或校准的对象均为非实物量具,如果存在性能稳定的对应于该参数的实物量具,可 以用它作为核查标准进行稳定性考核和期间核查。若对于该被测参数来说,不存在可以作为核查标 准的实物量具,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和期间核查。 5. 检查不符合结果的处理 计量标准在期间核查中,如发现不符合,则应立即停止使用,进行分析,查找不符合原因,找出解 决的办法。必要时应对计量标准提前进行送检和校准。 为保证在用计量标准装置、测量设备的准确可靠,而进行期间核查工作,就是为了检验计量标准在 两个计量检定周期间的计量性能是否发生变化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进行的的计量标准装置、测量设 备的期间核查,就是要在较短的时间内,对核查对象的主要计量性能进行确认。这是对计量标准器 在测量运行工作中的状态进行过程控制,一旦发现偏离最佳状态,就要进行调整,以确保计量标准器的可靠。

计量校准装备、测量设备
​期间核查是指根据规定程序,为了确定计量标准、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 进行的操作。为了保证在用计量标准装置、测量设备在两次检定/校准间隔之间的准确可靠,并保持 良好置信度的检定/校准状态,JJF1069-2012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》提出了计量标准和测 量设备的期间核查要求。在《考核规范》中已经明确规定对所有与检定/校准和检测工作质量有关的 测量设备都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,并确保其量值能溯源到国家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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